一、基本要求
1.为使保安人员执行任务有所依据,特制定本准则。
2. 保安人员勤务应做到每日24小时值勤。
二、警卫岗人员的岗位要求
1.现场及办公处所各种事件的警戒及巡逻事项。
2.现场及办公处所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。
3.现场及办公处所的外来人员及员工的管制、联络登记事项。
4.进出现场车辆的管制事项。
5.进出现场物品的查验及放行。
6.防止窃盗,协助维持现场及办公处所秩序。
7.绝对服从上级命令,切实执行任务,不得偏袒徇私。
8.平时应谨言慎行,执行任务时态度和蔼严正,不亢不卑。
9.值勤中应严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、闲聊、阅读书报、睡觉等。
10.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。
三、人员管制
1.监督员工遵守各项规定,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,维持现场及办公处所秩序。
2.外界来宾到项目部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,以及厂商的营业、采购、检查、安装人员等应至项目部办理相关手续,并联络有关单位负责人接待。非经项目部及相应单位人员接待,不得任其进入现场。
四、 物品管制
1.警卫岗人员依据项目部核准的放行物品 (如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、用品、资产、废品、机械设备等),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。经警卫签认后的放行单由警卫岗人员按顺序装订保管。
2.各有关厂商交货时所随带其他厂商物品的,在进场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,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放行。
3.离场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,暂扣留物品,并按下列程序处理。
——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、姓名、时间、地点。
——由携带者写明理由,注明品名、数量、由何处取得等。
五、车辆管制
1.进出现场车辆应一律检查,进现场车辆应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物品,出现场车辆载有货物时,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。
2.进现场车辆,在完成装卸物品任务后,应及时离开,不得有碍现场安全施工。
六、紧急事件处理
1.发现窃盗时,应追回失窃物,并立即呈请处理。
2.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并以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,不可慌张误事。
3.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,迅速采取行动,并报告项目部。
4.判断事件无法处置,应急速向项目部领导报告。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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